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劳务公司怎么办理?下面给大家介绍下办理流程,以及所需要的资料。
1、到达工商局或者在工商局网站核名登记,提交企业名称预核准申请书,领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在银行开立验证资本的验资账户。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3、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相应验资报告。
4、准备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合同、房地产证明复印件、法人、股东、监事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以及从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向社会保险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
5、准备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等预审材料,报送工商部门。 最后一步.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公章。已设立公司提供营业执照,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公章);
4、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公章。已设立公司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计划设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
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公章。自有办公场地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
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9、劳务派遣协议文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